業務及交屋驗屋作業
於集體交屋日起原則上由建設公司代管一年(依合約約定),期間除督導保全管理及維持社區環境及每月初固定公告社區財務收支明細等。 我們會視社區住戶入住狀況,籌備成立管理委員會之前置作業,公告召開第一屆區分所有權會議時間。該會議主要目的為向當地縣市政府登記社區管理委員會,取得社區之法人地位,並正式由社區住戶自主運作本社區事務,並由管理委員會代表及建設公司排定時間進行公設硬體設備及財務的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