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驗屋流程
為使客戶感受到公司為其各別戶特別安排的尊榮禮遇及用心,特別成立驗屋客服專案小組,由驗屋客服專員負責從驗屋至交屋過程中有關房屋驗收及交屋相關問題的連絡與處理,隨時掌握問題處理情形及進度,作為工地與客戶間的橋樑。
倘若您有喬遷或結婚喜慶等吉時擇日、或配合室內裝潢施工必須在集體交屋前需辦理提前交屋者,或您無須辦理提前交屋,針對這二種情況,將驗屋流程分為提前交屋與集體交屋二種,概述如下:
(1) 提前交屋
所謂提前交屋為建案尚未集體驗屋前,客戶有提前裝潢施工需求且接受屋況者適用,原則為集體交屋前1個月。提前交屋流程如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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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一 工程進度
因提前交屋階段,現場相關裝修工程尚在施工,水電瓦斯亦尚未接通,客戶需視現場狀況衡量自身需求,如可接受屋況,於本案使用執照取得後,可與工地主任確認可驗屋時間,並於驗屋後與工地主任確認修繕事項複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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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二 行政作業
完成銀行貸款對保及徵信估價作業(含出具撥款委託書)、備齊產權移轉過戶資料及文件用印,且銀行貸款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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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三 提前交屋作業
完成工程進度確認及行政作業後,與業務客服部門連絡提前交屋手續及時間。提前交屋前須繳清除實際貸款金額外所有之未繳期款(交屋尾款及貸款差額或不貸款金額)及預收款新台幣15-20萬元整(因建案而異,含代書費、契稅、瓦斯外管線、管理費等,於領取權狀時,依據實際費用多退少補)及裝潢保證金3萬元,簽立「提前交屋切結書」完成提前交屋行政手續,待完成所有權移轉手續完成銀行貸款撥付作業後,則可於通知交屋日至公司索領權狀及相關資料完成交屋程序。 施工裝潢注意事項,請詳閱管理公約規範。
(2) 集體交屋
倘若無提前交屋需求,於接獲公司驗屋通知後於指定初驗日期至現場驗屋,並於公司指定的統一複驗日至現場進行修繕事項複驗,如修繕事項已無缺失,則可於通知交屋日至公司辦理交屋手續並繳納尾款(有裝潢需求者,請一併辦理裝潢保證金手續,請詳合約書規定,或利用(03)688-5688轉3查詢)。
集體驗屋或交屋進度可利用本網站施工進度或利用(03)688-5688轉1查詢。